雲林縣書法學會103年會員聯展實施辦法 103/04/28
一、
宗旨:為提倡書法藝術風氣,鼓勵會員書法創作,彼此作品觀摩交流,
特舉辦本活動。
二、
指導單位:雲林縣政府 台東縣政府
三、
主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文化處、台東縣政府文化處
四、
承辦單位:雲林縣書法學會
五、
展出日期、地點:
1.
103年8月2日(六)至8月13日 (三)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斗六陳列館。
2.
103年8月19日(二)至9月13日 (六) 北港田園藝廊。
3.
103年10月1日(三)至10月19日 (日) 台東縣政府文化局。
六、
作品規格與送件說明:
(一)顧問部份:
1.敦請本會顧問提供4尺對開或全開、直式作品一件作為觀摩之用,
作品無需裱褙,由本會統一送裱,待展覽結束後,作品原件歸還。
2.請利用備妥之信封袋,將作品及送件表於6月15日 前寄至本會。
(二)會員部份:
1.
會員每人繳交作品一件,理監事請交二件,以備佈展時件數不足之需。
2.
作品規格:以四尺或六尺全開或對開宣紙書寫,裱褙後總長在195~230c m 之間。作品一律為直式書寫之捲軸規格,橫寫、裝框不收。(本會將組評議委員,對於過於老舊,或內容、裝裱不宜展出之作品,得要求作者更換新作)。
3.
會員參展作品請於6月15日前送至下列各區指定地點:
斗六區:正大筆墨莊(斗六市北平路7-2號 05-5339847)
虎尾區:林志祥先生府上(虎尾鎮林森路一段117號0912-311260)
北港區:許富義先生府上(北港鎮華勝路135號
0910-705123)
六、印製作品專輯費用:
本次展覽將印製彩色作品專輯,會員每人分擔1100元(會員負擔部份,
尚無法支付全部費用,不足部份由本會全部吸收)。每人發給專輯3本,
餘留本會作為交流、推廣、與宣傳之用。
七、敬請特別留意事項:
1.會員送件時請將費用與送件表一併繳交。
2.送件表務必貼上大頭照,或生活照亦可。
3.作品背面左上角務必貼上作品標籤,並寫上姓名及作品標題。
(資料齊全,按時送件,將可使作業更加順暢,感謝您的配合與幫忙)
(隨函附作品標籤及送件表各一式,亦可影印使用。)
附件一:作品標籤
作者姓名:
作品標題:
編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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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姓名:
作品標題:
編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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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表請剪下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) (本表請剪下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)
附件二:送件表
雲林縣書法學會會員作品聯展送件表 103/06/15 前收件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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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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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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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
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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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 絡
電 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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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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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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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簡歷
(100字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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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一
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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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標 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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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規 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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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內幅) 長: 公分
寬: 公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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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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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二
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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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
標 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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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規 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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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內幅) 長: 公分
寬: 公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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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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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第一件為指定入編專輯之作品